強夯地基是指用起重機械(起重機或起重機配三腳架、龍門架)將大噸位(一般8-30t)夯錘起吊到6-30m高度后,自由落下,給地基土以強大的沖擊能量的夯擊,使土中出現沖擊波和很大的沖擊應力,迫使土層空隙壓縮,土體局部液化,在夯擊點周圍產生裂隙,形成良好的排水通道,孔隙水和氣體逸出,使土料重新排列,經時效壓密達到固結,從而提高地基承載力,降低其壓縮性的一種有效的地基加固方法,使表面形成一層較為均勻的硬層來承受上部載荷。工藝與重錘夯實地基類同,但錘重與落距要遠大于重錘夯實地基。
強夯地基是將很重的錘從高處自由落下,給地基以沖擊力和振動,從而提高地基土的強度并降低其壓縮性。強夯適用范圍廣,可用于碎石土、砂土、黏性土、濕陷性黃土及雜填土地基的施工。
(1)施工材料。
1)回填土料,應選用不含有機質、含水量較小的黏質粉土、粉土或粉質黏土。
2)柴油、機油、齒輪油、液壓油、鋼絲繩、電焊條均符合主機使用要求。
(2)施工機具。
1)夯錘。用鋼板做外殼,內部焊接鋼筋骨架后澆筑C30混凝土。或用鋼板做成組合成的夯錘。夯錘底面有圓形和方形兩種,圓形不易旋轉,定位方便,穩(wěn)定性好,采用較多。錘底面積宜按土的性質和錘重確定,錘底靜壓力值可取25~40kPa;對于粗顆粒土(砂質土和碎石類土)選用較大值,一般錘底面積為3~4m2;對于細顆粒土(黏性土或淤泥質土)宜取較小值,錘底面積不宜小于6m2。
2)起重機宜選用起重能力在150KN以上的履帶式起重機或其他專用起重設備,夯錘起吊應符合提升高度的要求并有足夠的安全措施。自動脫鉤裝置應具有足夠強度,且施工靈活。
3)錨系裝置。當用起重機起吊夯錘時,為防止在夯錘突然脫鉤時發(fā)生起重臂后傾和減小臂桿振動,一般應用一臺T.一100型推土機設在起重機的前方作地錨,在起重機臂桿的頂部與推土機之間用兩根鋼絲繩錨系,鋼絲繩與地面的夾角不大于30度。